天津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

天津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

作者:创始人 浏览:1次 更新时间:2023-05-19T13:46:47

  I. 贷款条件

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。

  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,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,信用良好。

  2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(国家规定延长的,按其规定执行,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)。

  3、房屋交易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

  4. 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1年以上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,且单位无欠缴行为。

  5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。

  6、按《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》的规定缴纳了首付款。

  7、同意按照《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提供担保。

  贷款额度

  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,贷款额度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(同时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为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,下同),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,按2万元计算。

  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一套住房的,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。

  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、公有住房产权的,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,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,按2万元计算。

  I. 贷款条件

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。

  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,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,信用良好。

  2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(国家规定延长的,按其规定执行,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)。

  3、房屋交易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

  4. 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1年以上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,且单位无欠缴行为。

  5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。

  6、按《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》的规定缴纳了首付款。

  7、同意按照《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提供担保。

  贷款额度

  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,贷款额度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(同时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为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,下同),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,按2万元计算。

  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一套住房的,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。

  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、公有住房产权的,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,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,按2万元计算。

  III. 贷款利率

  2022年10月1日以后发放的第一套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。2022年10月1日以后发放的第一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(含发放日期)以贷款扣款日期为准,下同),5年以下(含5年)的利率调整为2。 6%,5年以上的利率调整为3.1%;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,即以后5年(含5年)、5年以上的利率分别为3.025%、3.575%。

  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第一套公积金贷款1年以上的新利率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,即5年以内(含5年)的3.025%,5年以上的3.575%,将保持不变。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(含1年)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执行合同利率,贷款期限利率不作调整。

  特别提示: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届时将自动调整,无需职工本人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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